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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百姓钱袋子!老挝拟立存款保护法筑牢金融安全网

2026-10-20 04:31 作者:Kay 13 阅读

老挝央行(BOL)提出新的《存款保护法》,拟提高存款保护最低限额、引入基于风险的保险费率,并允许存款保护基金介入处置问题金融机构,为银行业安全和储户权益再上一道“保险”。

周一,老挝央行行长本坎·沃拉齐特在国会会议上介绍了这一草案,说明了立法理由和主要条款。这部法律旨在增强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保障储户利益,并健全国家金融安全网。

按照草案,存款保护限额将设定为不低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倍,覆盖至少90%的受保护储户。目前,老挝的最高保护限额为每个成员机构每位储户1亿基普,约覆盖94%的受保护储户。央行表示,这一限额相对地区和全球标准偏低,有必要结合实际存款余额进一步提高保护水平。

草案的另一项重大改革,是扩展存款保护办公室的职能。在现有的“成员机构倒闭时赔付受保护存款”角色之外,办公室还可以通过“Paybox Plus”方式,运用基金协助处置问题机构,包括向陷入困境的成员提供贷款、支持其合并,具体操作需受央行授权和适用程序约束。

草案还提出实行基于风险的保险费率。此前,所有成员机构统一按平均受保护存款的0.1%缴纳年费;改革后,办公室将根据各机构的风险状况设定差异化费率,上限为1%。央行认为,这有助于鼓励机构强化内部管理、改善风险控制,从而降低机构倒闭的可能性。

在法律保护方面,草案将为诚信、依法履职的现任及前任办公室人员提供保护,但官员若存在不当或违法行为,仍须承担相应责任。

草案要求商业银行和吸收存款的小额信贷机构加入存款保护办公室成为成员,并允许其他依法设立的吸收存款金融机构加入。

央行指出,现行框架(2017年《存款保护法令》)在风险管理、协调以及对问题机构的处置上暴露出不足,还缺乏信息共享、应急规划以及机构倒闭时存款偿付模拟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据了解,存款保护办公室成立于1999年,为国有非营利企业,源于上世纪90年代末的区域金融动荡;在2017年法令下,它成为相当于部级单位、财务独立的国家金融机构,受央行管理。办公室现有41名成员,包括35家商业银行和6家吸收存款的小额信贷机构。

草案要求,办公室在收到央行通知后的14天内开始赔付受保护存款;储户接到申报通知10年后仍未认领的资金,将转入存款保护基金。草案共8部分、66条,涵盖存款保护、成员资格、办公室组织与运作、禁令、管理与检查及最终条款等内容。

这部法律自2024年5月开始起草,由央行、存款保护办公室、国会和相关政府机构组成的委员会推进,并与各部委、商业银行、小额信贷机构和国会议员进行了广泛磋商,还经过司法部法律审查和国会相关委员会审议。

若获批准颁布,这部法律预计将有力支撑老挝第十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以及2026-2030年五年金融与货币机构系统发展计划。此期间,政府的目标是让金融体系存款超过GDP的90%。央行表示,更强的存款保护将增强公众信心、降低银行挤兑风险、改善金融服务获取,并加强金融当局在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中的协调。